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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教育部委託師範大學辦理「109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」計畫,請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5月20日師大社教字第1091012586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及教學品質,並致力於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,增進各類課程教學質量,促進樂齡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,爰辦理旨揭評選計畫。

三、旨揭計畫分為「樂齡中心組」及「非樂齡中心組」,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,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。

四、109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:

(一)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。

(二)第一階段評選:109年7月31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。

(三)第二階段評選:109年8月底。

(四)頒獎日期另行公告。

五、隨文檢附評選計畫書乙份。

六、活動聯絡人:該校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助理,電話:02-77493807,E-mail:ntnu19@gmail.com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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