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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4學年度「基隆市國中小教學補給站」實施計畫申請案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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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依據114學年度基隆市國中小教學補給站實施計畫辦理。
    • 為改善教學現場資源,運用教師專業知能,將教材教具等融入現場教學,激發學生思考學習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本府特辦旨揭計畫。
    • 執行期程: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。
    • 補助項目:
      • 子計畫1-特色學習區域計畫:
        • 申請對象:114學年度公立國小一年級班級導師。
        • 經費額度:每位教師申請以新臺幣2萬元為上限。
        • 非首次申請之教師,請於申請書簡述以往申請之內容,且須與本次申請計畫內容不同。經查,若曾有申請紀錄並計畫內容相似或重複,本府將取消其資格,補助金額須全數繳回。
      • 子計畫2-教材教具補充計畫:
        • 申請對象:
          • 公立國小及國中之教學支援人員、長期代課(理)教師(連續代課、代理期間在3個月以上者)、現職教師(含外籍教師)。
          • 請透過主聘學校進行申請。
          • 「無實際授課教師」及「特教老師」不得申請。(因特教老師已有相似補助計畫,爰不重複補助)。
        • 使用範圍:請參閱旨揭計畫。
        • 經費額度:每位教師申請以新臺幣1萬元為上限。
        • 申請規範:每位教師兩年申請一次為原則。
    • 申請方式:
      • 請有意願申請計畫之教師填寫以下文件後,將電子檔案交付學校承辦人彙整(請務必使用114學年度表件):

      • 電子檔案名稱請標示子計畫名稱、學校名稱及申請教師姓名。(如:教材教具補充計畫-基隆國中-杜○○)
      • 各校承辦人收齊校內所有申請書後,請將校內所有電子檔計畫壓縮為1份壓縮檔,壓縮檔檔名請標示學校名稱(如:○○國○),請於114年9月10日(星期三)下午6點前寄至電子信箱:ab3126@gm.kl.edu.tw,繳交後兩日內會收到計畫收訖之相關回信,代表該校成功繳件,若無收到再請來電告知。逾期者,不予受理。
    • 審核程序:由本府業務主管科室審核申請書之合理性、必要性、需求性及效益性後,依行政程序簽報,採兩階段審核。審核結果將另案函發至各校。
    • 審核通過之教師,應於114學年度下學期課程結束前,運用所添購之教學資源,辦理1次公開觀課,並完成公開觀課教學紀錄(如實施計畫-附件5),觀課教學紀錄留校存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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